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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学习贯彻《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宣讲活动
  •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 发布时间: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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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和美丽云南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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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落地实施,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深刻把握其内涵实质和核心要义,准确理解其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切实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学法、守法、普法意识。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驻普洱市生态监测站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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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邀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详细阐述了条例的立法背景与重大意义,通过实际案例剖析,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包括加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强化污染防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细化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核心内容。宣讲过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了条例对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作用,始终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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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结束后,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深受启发,将把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守护云南的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精心研读、掌握要义、领会条例实质;严格依法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提供科学支撑;不断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应用,依法合理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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