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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

党委书记、中心主任: 杨逢乐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博捷

中心副主任:赵琦琳

中心副主任:谢海涛


1、主要职责: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数据(信息)中心、研究中心和培训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实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技术工作;开展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预警预报工作;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和技术研究;负责环境监测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技术培训;统一管理和指导驻州市环境监测分站业务工作。

2、具体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指示和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协助制订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2)运行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负责云南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包括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等。组织开展全省环境空气、土壤、水质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手工监测工作。

3)全省环境质量信息管理与评价。承担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综合分析与评价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管理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信息,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分析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组织编写并发布云南省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报告书等环境质量报告。协助编写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4)实施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负责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制定全省质量管理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进行质量管理业务指导。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加国家开展的能力验证和考核,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质量检查。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协助省厅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质量监督管理。

5)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培训。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拟定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培训规划、计划,协助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培训。

6)组织开展应急监测。组织全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承担跨省、跨州市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并协助污染事故调查。负责地方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演练。

7)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监测。负责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编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统计年报,为污染源管理、污染源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对地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污染源监测技术进行指导。

8)负责全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全省空气、水及土壤环境质量预报、预测、预警工作,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9)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技术支持。承担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支持工作,为全省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地表水及地下水监测网络、土壤监测网络布点提供技术支持。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

10)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方法、评价标准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等工作,承担环境科学研究任务;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国际合作环境履约监测、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11)承办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3、机构设置架构

1)党委办公室

负责中心党务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中心党委的指示、决定;负责全中心政治学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检查和考评;掌握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委、纪委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包括党委、纪委会议记录、党委、纪委会议纪要、民主生活会,负责党内文件的处理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等工作。做好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党委、纪委印鉴;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在职党员民主测评及优秀党员评选工作。办理党务公开工作,负责中心内的政治宣传工作。负责党内刊物、职工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负责人事、医保、工资、职改、社保、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监测人员技术档案的建档、归档。根据总站年度培训计划及各科室上报的内部培训计划,做好全中心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登记、统计工作,党员情况有关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中心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老干支部工作;走访、探望、了解老干部思想和生活情况,为老干部排忧解难,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重大节日走访看望离休老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安排,组织老干部文体和敬老节座谈会等大型活动;落实老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各种补贴;办理老干部活动证,审签老干部相关报销经费;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相关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行政办公室职责

协助中心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中心行政事务日常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工作计划、总结、中心行政管理规章、环境监测信息等文字材料,负责公文的承办及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本单位的印章管理;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及政务信息上报;负责公务接待、对外联络、重大活动的协调和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车辆管理、调度工作,搞好服务保障;负责门禁管理、人员考勤及日常通信的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报刊、杂志的订阅、收发及图书室和复印室的管理;负责全中心的基础建设和房屋、水、电、电梯等维护管理,停车场、物业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及清洁绿化工作;负责全中心固定资产(包括IT设备)及办公桌椅等物品的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协调中心办公设备故障处理及维修等;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相关工作;协调有关科室进行有毒有害废物的处理,负责剧毒物品(含易制毒试剂)的申请采购、保管、发放、回收工作,负责全中心办公用品和化玻试剂、耗材和实验室人员个人防护设备等物品采购和发放;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全中心局域网日常管理和维护。

3)财务科职责

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各级相关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编制各种资金预算,办理各种资金拨款,以及全中心资金的监督、管理、核算工作;负责审核财务收支的各种原始凭证、单据、凭证,协助相关科室审订合同(协议),组织实施资金的会计核算,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帐薄,做到帐帐相符;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对不同年度的凭证帐薄、报表、收据、支票存根等分门别类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妥善管理;按要求做好财务预算、决算以及资金的结算工作,收集财务资料和经济信息,及时编报财务报告和总结;做好财经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财务监督,预防和制止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相关工作;负责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协助全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综合室职责

负责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储存和上报工作;贯彻《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按要求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年鉴、季报、月报、周报和日报等监测成果报告;负责全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的更新,对基层环境监测站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环境监测数据库和相关软件的开发管理;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相关工作。负责全中心的科技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中心的环境监测科研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质管室职责

负责全省及本中心环境监测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和质量申诉等质量保证管理工作,制定质量保证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质量检查和环境监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等日常工作;做好环保标准的宣传、贯彻,指导下级监测站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技术培训和交流;负责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的信息汇总和工作总结;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负责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切实保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负责本中心监测报告的审核,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规范的收集、归档及有效性审定工作;负责全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检查督促各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负责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6)验收监测室职责

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负责承接、洽谈委托监测业务,根据收费标准核算经费,并追踪经费到账情况;负责监测业务合同拟定、登记、存档;配合分管领导组织验收方案及报告的审核,督促检查现场室和分析室按时完成工作;负责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检验检测专用章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管理;负责监测报告的发放、登记、存档;负责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编制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现场监测一室、二室职责(统一简称为现场室)

负责环境空气和废气(含室内空气)、土壤和固体废弃物、噪声、电磁辐射、振动等现场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对下级环境监测站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促进我省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及要求,完成污染纠纷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全中心应急监测设备、本室常规仪器设备和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参与国家或地方的各种环境监测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的修订,参加环境监测方法研究和验证,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等工作;负责本室常规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分析仪器的自校、核查及维护,并配合质管室完成分析仪器的检定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分析室职责

负责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含室内空气)、土壤、底质、植物、生物残留体、固体废物等实验室分析工作;严格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验收监测室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监测任务,做到全员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国家或地方的各种环境监测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的修订,参加环境监测方法研究和验证,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等工作;开展对下级环境监测站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促进我省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派,完成污染纠纷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实验室分析工作;负责本室常规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分析仪器的自校、核查及维护,并配合质管室完成分析仪器的检定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9)生态室职责

负责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的生物和生态监测项目;开展生物和生态监测方法和相应技术体系的研究;配合国内外有关有机认证(颁证)组织在云南省范围内开展工作;参加国家有机中心的学习和培训,维持相关资格;受理本省有机认证材料初审、技术咨询;承担省内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工作;承担云南省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和研究工作;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省内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事件的调查及技术仲裁工作;为下级站监测人员提供相关技术领域的培训和指导;开展生态规划、城市(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加强对外(科室外、单位外、部门外、省外、国外)合作与交流,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参与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合作项目;按照中心《管理手册》和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各项工作,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参加国家或地方的相关生物和生态监测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的研究、修编和验证。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0)环境统计室职责

收集、汇总、审核全省环境统计数据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编报各类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报告、信息;起草全省环境统计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全省环境统计技术工作,开展环境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负责环境统计质量控制工作,对数据来源、统计口径、计算方法、采纳标准、数据质量等进行审核;承担全省污染源监测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技术支持及相关报告编写;负责环境统计与污染源监测培训的教材编制与师资筹备,开展相关技术交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土壤监测室职责

负责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监测工作,编制相关计划方案和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收集、审核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编写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报告;负责国家及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点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国家和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支持工作;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土壤环境监测室对应,负责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负责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的技术研究与指导;承担全省土壤环境相关专项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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