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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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生生物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287421799@qq.com,并通过邮箱回复的要求确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7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DZB-YN20250702;
1.2项目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生生物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改造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418,319.00元;
1.5最高限价:¥418,319.00元;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生生物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有门窗改造、墙体翻新、给排水改造、水电配置改造、边实验台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
1.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1.9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39号;
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项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项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b.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 7 月 14 日至2025年 7 月 1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287421799@qq.com,并根据邮箱回复确认获取报名表,逾期视为放弃。回传报名表后,代理机构确认通过方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
(2)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售价:600 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 7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7.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39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54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1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敏、贺扬凡、谭新林、李贤、孙彪
电 话:18314134149、18087964546